甘伟宏,男,1966年9月出生,汉族,重庆人,九三学社社员,经济法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教授级),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委会主任,重庆市政协第四届、第五届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重庆市司法局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法学会理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副会长,重庆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重庆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历任重庆市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监事长。
甘伟宏律师自1992年起执业至今,近年为重庆市政府、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高新区管委会、重庆市国资委、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公司、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公司、重庆渝富资本集团公司、重庆南方集团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浙商银行重庆分行、哈尔滨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公司、重庆农业融资担保集团公司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成功办理了重庆市五十多个市级部门一万多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审核、重庆化医集团公司与美国普莱克斯公司MDI一体化投资项目十亿元赔偿国际仲裁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复杂疑难(非)诉讼和仲裁案件。其办理的重庆力帆系22家企业破产重整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全国十大典型民商事案例之首,代理的解放军通信士官学校与某建设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十大典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之首。
甘伟宏律师担任仲裁员20年以来,以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仲裁员身份在重庆、北京、上海等地审理了数百件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金融投融资等民商事仲裁案件,无一错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受到了各界的赞誉。
甘伟宏律师发表(出版)了多篇(部)论文(著作),参加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重庆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政府《关于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咨询论证工作,以及《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30余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论证评审工作。此外,还多年列席重庆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为政府若干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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